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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計畫案件資訊

案件基本資料

計畫案名 變更高速公路員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主要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暨計畫圖重製)案
隸屬都計區 高速公路員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
案件位階 主要計畫 案件類型 通盤檢討
日期 112年08月31日 公文 府建城字第1120320657號
目前進度 發布實施 案件備註
承辦人 黃小姐 承辦人EMAIL urban@chcg.gov.tw
發展限制 無發展限制 計畫目標年
現況人口 計畫人口
計畫面積 公頃 居住密度 人/公頃
計畫範圍
擬定機關
日期 公文 說明會 登報內容
105年12月22日 府建城字第1050435588號
說明會日期時間 說明會地點

主旨:公告公開展覽變更高速公路員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暨計畫書圖重製)計畫書、圖,並舉辦公開說明會,請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26條暨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2條。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地點:旨案分別陳列於本府建設處城鄉計畫科及溪湖鎮公所、埔心鄉公所、永靖鄉公所供公眾閱覽。 
二、公開展覽日期:自民國105年12月26日起至106年1月24日止。 
三、公開說明會: 
(一)106年1月17日(星期二)上午10時整於埔心鄉公所3樓禮堂。 
(二)106年1月17日(星期二)下午02時整於永靖鎮公所3樓禮堂。 
(三)106年1月18日(星期三)上午10時整於溪湖鎮公所3樓禮堂。 
四、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變更案如有任何意見及建議事項,請 
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變更案如有任何意見及建議事項,請於公開展覽期間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單位名稱及通訊地址,陳明具體意見或建議事項,並檢附繪有建議內容之相關位置圖後向本府建設處城鄉計畫科或上開公所提出(意見表請逕向本府建設處城鄉計畫科或上開公所索取,亦可上本府建設處網站公告下載。)公開展覽期滿後由本府彙整並供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

111年09月07日 府建城字第1110329884號
說明會日期時間 說明會地點

主旨:公告公開展覽「變更高速公路員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主要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暨計畫圖重製)(依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1014次會議決議再公開展覽)」案暨「擬定高速公路員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細部計畫」案書、圖,並舉辦公開說明會。 
依據: 
一、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28條。 
二、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6條。 
公告事項: 
一、展覽期間:自民國111年9月15日起至111年10月15日止,並分別訂於下列時間地點舉辦說明會。 
(一)111年9月28日上午10時假永靖鄉公所3樓禮堂。 
(二)111年9月28日下午2時假埔心鄉公所3樓禮堂。 
(三)111年10月12日下午2時假溪湖鎮公所1樓會議室。 
二、展覽地點:旨揭計畫書、圖分別陳列於本府建設處城鄉計畫科及溪湖鎮公所、埔心鄉公所、永靖鄉公所供公眾閱覽。 
三、公告方式: 
(一)書面:公告於本府建設處及溪湖鎮公所、埔心鄉公所、永靖鄉公所公告欄。 
(二)網路:公告於本府建設處網站/都市計畫資訊網。 
(三)登報:刊登於聯合報及本府公報。 
四、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本案如有意見,請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單位)、地址及建議事項,公開展覽期滿後由本府彙整供作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之參考。 
五、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的疫情,為減低社區感染風險,如有發燒、咳嗽、呼吸困難等症狀或身體感到不適,請勿參與說明會,如有意見表達可提書面意見。另為防止群聚感染,參與說明會民眾須量測體溫、手部以酒精消毒及全程配戴口罩,以保障安全。

發布實施日期 112年08月31日 發布實施公文 府建城字第1120320657號
發布實施公告日起 發布實施備註
附件
發布實施登報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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